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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是培训机构,文化传播是培训机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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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号文 校外培训包括什么?

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包括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

文化传播是培训机构,文化传播是培训机构吗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53号文是指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意见》。这项政策旨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

根据53号文的规定,校外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学科类培训:主要指与学校课程内容相重合或相补充的各学科的辅导和培训,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培训课程。

兴趣类培训:包括艺术、音乐、舞蹈、体育、棋类、书法、科技等领域的兴趣爱好培训。

托管服务:指提供中小学生日常生活照顾、作业辅导、安全看护等服务的托管机构。

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包括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或者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生涯规划、心理辅导等名义变相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学科类培训。

53号文 校外培训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 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注册文化传播公司可否进行语言类培训?

肯定不行,因为文化传播公司没有教育类经营项目的工商注册,也没有到当地的教育局进行审批登记,因此肯定不能开展此项业务。 如果你想要开办培训机构。首先要注册为教育类的经营项目。其次要到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类培训的许可证。第三,你的法人还必须有国家教师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你的培训教师也必须是有教师资格证的有资质的教师。 经营范围如果有培训,就需要到教育或者劳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要求比较高。 一般的,为了避免办这些手续。会把营销类培训改成,营销类咨询。语言学习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可以这么写:企业战略策划、咨询。销售整合,人力资源咨询,语言学习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过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一旦被查处,罚款和负刑事责任就会随之而来,最好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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