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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文化传播事迹,清廉文化传播事迹材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清廉文化传播事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清廉文化传播事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清廉家庭事迹文案?

爱岗敬业、共同进步丈夫是一名儿科医生,平时对待生病孩子能够细心、耐心、友善,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充满爱心,常常受到病友家属的感激。

清廉文化传播事迹,清廉文化传播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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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清廉的人物与事迹?

1、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2、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三年级廉洁手抄报内容?

廉洁手抄报是做有关廉洁奉公的人物和事例配上合适的画子的手抄报。三年级廉洁的手抄报内容:搜集有关廉洁奉公的知名人物,或者搜集著名的廉洁奉公的事例材料,配上精美的人物图画,再插入有关廉洁奉公守法的名言或者警句,然后按照板块设计将准备内容安上,再加上边花一勾勒,点缀,漂亮的手抄报就成了。

1、关于廉洁的手抄报资料廉洁教育警句:勿延誉归己,勿诿过于人;勿徇私废公,勿贪渎纵欲。

2、与声色犬马零距离难免失足,同清正廉洁相坚守方可成材。

3、得志时贵在清醒,失意时重在平衡。

4、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 其吏,执《大语》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 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役三年。敢有 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

看起来,他不仅仅同意“民告官”,还支持“民捕官”,他还曾经下令:

 十二部政使及府、州、县,肤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 乡扰民,其禁止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 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 精壮拿赴京来。

今后敢有仍前夺民取采虾鱼器具者,许民人拿赴有司。有 司不理,拿赴京来,议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

不过,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仅仅能出现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一死,人亡政息,这样的法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很难得到贯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清廉文化传播事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清廉文化传播事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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